A. 五种包装原理及储存方法
1.裹包:使用较薄的软包装材料以及其他的复合软包装材料,对被包装物品进行全部或局部的包封。
裹包工艺:按裹包的操作方式可分为手工操作、半自动操作和全自动操作;按裹包的形式可分为折叠式裹包和扭结式裹包。此外收缩包装和拉伸包装也属于裹包的范畴。
装箱工艺:按装箱自动化程度分手工装箱和半自动(取箱坯、开箱、封合为手工操作)与全自动装箱;按产品装入的方式分装入式装箱工艺(立式装箱法:跌落式装箱工艺、吊入式装箱、夹送式装箱工艺;卧式装箱法)、裹包式装箱工艺、套入时装箱工艺(单体套入式装箱、集合套入式装箱)
2.泡罩包装:
是指产品封合在用透明塑料薄片形成的泡罩与底板(纸板、塑料薄膜或薄片、铝箔或它们的复合材料)之间的一种包装方法。(典型工艺过程:片材加热→薄膜成型→充填物品→安装衬底→热封→切边修整。材料:塑料薄膜片、衬底、涂层材料。)贴体包装:是将产品放在能透气的、用纸板或塑料薄片(膜)制成的底板上,上面覆盖加热软化的塑料薄片,通过底板抽真空,使薄片(膜)紧密地包贴产品,其四周封合在地板上的一种包装方法。(工艺过程:卷筒塑料薄膜由夹持架夹住,上方的加热器对薄膜加热,物品放在衬底上,被送到抽真空的平台;加热器将软化的薄膜压在物品上,开始抽真空;抽真空后,薄膜紧紧地吸附在物品上,并与衬底封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包装,加热器停止加热;完整的包装件被传送出去。设备:衬底供给装置、塑料薄膜挤出头、抽真空装置、切缝器、切断刀。)
泡罩包装与贴体包装的区别:
①商品保护性:泡罩包装具有阻隔性能,可以真空包装;贴体包装的衬底有抽真空孔,没有阻隔性。
②包装操作:泡罩包装容易实现自动化或流水线生产,但需要更换模具,适用于少品种大批量的包装生产;贴体包装难于实现自动化或流水线生产,生产效率低,但不需要更换模具,适用于多品种大批量的包装生产。
③包装成本:泡罩包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设备都比较贵,对大而重且批量少的物品,由于要制作模具,成本更高;贴体包装一般比较便宜,但需要人工较多,在大批量包装生产时成本较高。
④包装效果:泡罩包装比较美观,能够提高商品的价值;而贴体包装由于衬底上有抽真空的小孔,外观略逊一筹。
收缩包装与拉伸包装的区别:
⑴对产品的适应性。
①收缩包装不适合冷冻的或怕受热的物品,而拉伸包装不受此限制。
②收缩包装可将物品裹包在托盘上,拉伸包装只裹包托盘上的物品。
⑵对流通环境的适应性。
①从包装件存放场所来看,收缩包装不怕日晒雨淋,存放于仓库或露天即可,因而可节省仓库面积;拉伸包装则因薄膜受阳光照射或高温天气影响将发生松弛现象,只能在仓库内存放。
②从运输包装件的防潮性和透气性来看,收缩包装进行了六面密封,防潮性好、透气性差;拉伸包装一般只裹包四周,有时也可裹包顶面,总的防潮性稍差,但透气性好;
③从操作环境来看,收缩包装不宜在低温条件下操作,拉伸包装则无此限制。
⑶设备投资和包装成本方面。收缩包装需热收缩设备,设备投资和维护费用均较高,能源消耗和材料费用也较多,设备回收期也较长;拉伸包装则无需加热,设备投资和维护费用均较低,能源消耗少,材料消耗比收缩包装少25%,投资回收期也较短。
⑷包装应力方面:收缩包装不易控制,但比较均匀;拉伸包装虽容易控制,但楞角处应力过大易损。
⑸堆码适应性方面:收缩包装适应性较好,拉伸包装由于薄膜有自黏性,包装件之间易黏结,搬运过程易撕裂,所以堆码性较差。
⑹库存薄膜的要求方面:收缩包装需要有多种厚度的薄膜,而拉伸包装只要有一种厚度的薄膜即可用于不同的物品。
喷雾罐的喷雾原理:将液体、乳膏状或粉末状等内装物和推进剂,装入带有阀门的气密性容器中,当开启阀门时,内装物在推进金产生的压力作用下被喷射出来,即可使用。
3.灌装工艺
根据灌装压力的不同可分为常压灌装(白酒、果酒、酱油、牛奶、药水)压力罐装和真空灌装(果汁、果酱、糖浆、油类、农药)。按计量方式不同,可分定液位灌装和容积灌装。
B. 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和储存、运输等物流的特点,危险品包装应符合哪些基本要求
1.包装的材质、种类、封口应当与所装物品的性质相符
(1)包装的材质危险品性质不同,对其包装及容器材质的要求也不同。苦味酸类炸药严禁使用金属容器盛装;氢氟酸应当用铅桶或耐腐蚀的塑料、橡胶桶装运和储存;冰醋酸、醋酐、甲乙混合酸、二硫化碳(化学试剂除外),一般采用铝桶盛装;铁桶盛装甲醛应涂有防酸保护层(镀锌);所有压缩及液化气体,应当使用特制的耐压气瓶装运。丙烯酸甲酯不能用铁桶盛装。
(2)包装的种类危险品的状态不同,所选用包装的种类也不同。例如液氨是由氨气压缩而成的,沸点-33.35℃,乙胺沸点为16.6℃,在常温下都必须装入耐压气瓶中,但如果将氨气或乙胺溶解于水中,就成了氢氧化铵(氨水)和乙胺水溶液,这时由于其状态发生了变化,所以就可以用铁桶盛装。
(3)包装的封口通常,包装的封口越严密越好。特别是各种气体以及易挥发的危险品包装的封口就应当特别严密。粉状易燃固体或有毒粉状固体,若封口不严(桶、瓶、袋),粉末与空气混合遇明火易发生爆炸事故或引起中毒,所以,这些危险品包装的封口应当严密不漏。而一些危险品就不需要特别严密,而是需要留有一定的孔口。比如碳化钙(电石)等类危险品的包装,因其遇水或潮湿空气能产生(乙炔)气体,当桶内积聚(乙炔)气体过多而不能排出时,就会使气体聚集而升高包装的压力甚至发生包装桶体爆裂;当遇到装卸搬运过程中发生碰撞,或者桶内坚硬的碳化钙块和铁桶壁碰撞产生火星时,即能够引起电石桶内乙炔气的爆炸。所以盛装碳化钙的铁桶,除充氮者外,一般不能密封,而应当留有排除(乙炔)气体的小孔;双氧水因受热后能急剧分解出氧,所以装入塑料容器时,应当留有小孔透气,以防容器胀裂;油布、油纸及其制品如空气潮湿闷热,本身经重压或密不透气时,则很容易积热不散而发生自燃,所以其包装应当透气,码垛也必须分层隔开,不能重压。
2.包装及其容器要有一定的强度
(1)包装材料的强度包装材料的强度应当根据其应力的大小来确定。应力表示材料本身在单位面积上能够承担的外力,其单位为kPa。应力可分为“破坏应力”与“容许应力”。破坏应力(极限强度)表示材料受到外力作用,直到破坏时所能产生的最大应力。但通常在使用材料时,为安全起见,其强度不能按照其破坏应力作为计算依据,而应适当地保留材料的储备力量。从破坏应力中,减去一定的安全系数所得到的应力称为“容许应力”(或叫许用应力)。在计算材料强度时,应以容许应力作为标准。
(2)包装本身的强度除了要求包装材料应具有一定的强度外,主要还应要求包装本身有一定的强度。一般地讲,性质比较危险,发生事故后危害较大的危险品,其包装强度要求应高;同一种危险品,单位包装的重量越大,危险性也就越大,因而包装强度也应当要求越高;对于内包装较差或为瓶盛装液体的,则外包装强度要求应当更高;同一类包装,运输距离越远,途中搬运次数越多,则外包装强度要求也应当越高。
(3)包装强度的检验包装强度的检验主要根据在储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做各种不同的试验,以检验包装的结构是否合理,制作是否正确,能否经受储运中遇到的各种情况等。
包装检验的内容包括跌落试验(装卸搬运时可能发生的跌落)、堆码试验(货物码垛后可能发生倒塌)、液压试验及气密性试验四种。这四种试验,并不是每一类包装全要做,而是根据材质和包装物品的性质做其中的某几项。
(4)改进包装应当注意的问题由于危险品在实际流通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很复杂,往往需要改进包装才能搬运和运输,但是如果掌握不好容易带来事故隐患。
3.包装应当有适当的衬垫
在储运流通中,危险品包装要根据物品的特性采用适当的材料和正确的方法对物品进行衬垫,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内、外包装之间,包装和包装之间以及包装和车辆、装卸机械之间发生冲撞、摩擦、震动,从而免使包装破损。同时,有些物品的衬垫还能防止液体物品挥发和渗漏;当液体泄漏后,还可以起到一定吸附作用。
4.危险品包装应当能经受一定范围内温、湿度变化的影响
(1)温度的影响由于同一时间内南北气温相差很大,有些危险品运输距离较远时,也会随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在同一地区,由于季节的变化也会有很大的影响,例如北京地区冬季的最低气温为-27.4℃,夏季的最高气温为40.6℃,有些危险品在储存期间也会随温度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包装能适应此种变化。
(2)湿度的影响由于相对湿度的影响,包装的防潮措施就应按照相对湿度最大的地区和季节考虑。尤其对忌湿危险品的包装,应当能够经受一定范围内湿度变化的影响。包装的防潮措施一般从两方面考虑。首先,应当采用防潮衬垫,危险品包装防潮衬垫的作用是,防止物品吸潮后变质和吸潮后引起化学变化而发生事故。常用的防潮衬垫主要有塑料袋、沥青纸、耐油纸、铝箔纸、蜡纸、防潮玻璃纸、抗潮及吸潮干燥剂等。其次,危险品包装本身亦应当具有一定的防潮性能。如纸箱本身应刷油,使其具有一定的防水性。特别是将木箱、条筐等改为纸箱时,一定要对纸箱的防水性能提出具体要求。当采用纸袋、麻袋、布袋等防潮性差的包装盛装危险品时,除了要求里面有防潮衬垫外,袋子本身亦应当有防潮层。
5.包装的容积、重量和形式应当便于装卸和运输
每件包装的容积、重量和形式都应当适应装卸和搬运的条件,不能过大或过重。每件包装容积和重量的大小与装卸机具、机械化程度以及包装的强度有关。人工装卸时,还与人体的负重能力有关。考虑到包装强度对包装容积的影响,对包装强度较小的包装容器的容积都应当有严格的限制。
6.要有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
列入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的危险品包装物(含)容器的企业,应当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生产的危险品包装物(含容器),经过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品包装物(含容器)在使用前,应当再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品包装物(含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