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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汇算单位申报电脑web端

发布时间: 2023-01-01 04:20:52

㈠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怎么做

个体户经营所得年度汇缴操作:

以B表为例操作: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计入:

1、填写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登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3、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

4、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

5、若需补缴税款则通过税款缴纳菜单自行选择相应的方式缴款。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登陆当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

2、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若有准予扣除的捐赠支出,则在此环节录入);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㈡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规定:“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政策解读规定:“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在网上税务局,税务机关已把符合条件纳税人的四项综合所得的预缴申报数据,全部直接预填到了申报表,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更加方便快捷。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境外所得申报的便利性,2020年度汇算还将开放网上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

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国家认可涉及的范围广。可以在个税师认证首写字母gssrz点com上查看。

㈢ 个税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目前,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51个税提醒:点击【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

注意——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这都是正常的。

点击下一步,进入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

最后再确认申报信息,点击提交即可!

㈣ 纳税人可通过什么渠道办理年度汇算

《公告》第七条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的三个渠道:
网络办、邮寄办、大厅办。
一是网络办。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税务机关提供了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纳税人选择使用预填服务并确认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后即可快速办理年度汇算,非常方便快捷。
此外,对存在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境外所得申报功能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邮寄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邮寄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
各省(区、市)税务局将指定专门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向社会公告。
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公告》第九条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区、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邮寄申报需要清晰、真实、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三是大厅办。
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或邮寄,也可以到《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年度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㈤ 如何在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在手机中,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后,并点击首页的开始申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中,选择申报年度。在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中,选择填报方式后,点击开始申报按钮。在标准申报须知页面中,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下一步。再按照自行情况填写。
拓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指的是年度终了后,纳税人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为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如果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咨询;遇到一些个性化的问题,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的相关部门网页端,通过“留言咨询”模块进行咨询或留言。
若情形确实特殊,还可以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的年度汇算办理专区获取税务人员的帮助。此外,为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单位,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大家向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尽量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年度汇算,以获取更优的办理体验。税法规定,纳税人负有年度汇算申报的责任和义务。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或委托专业涉税机构办理,均是“代办”行为;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预填申报表,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回忆收入、纳税情况而提供的提示提醒服务,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确认,个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数据填写并提交后,即意味着纳税人对申报材料负法律责任。因此,大家在申报前要仔细整理、核对本人的有关信息,按照“汇收支、据实填;有数据、确认填;未发生、不能填;存疑惑、弄清填”的原则填写报表并办理申报。

㈥ 个税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缈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个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是需要在税务局网上申报的,按照您个人收入情况填写申报表,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说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1、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这两款软件都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放心使用,而且退税更快!2、邮寄申报:需要将事先填好的《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及其他资料寄送到指定的税务机关。

3、办税服务大厅申报:比较传统的办理方式,也要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专区办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