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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聚集事件处置脚本

发布时间: 2022-05-23 07:59:26

A. 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一般有那几个方面

着眼于各个环节工作机制的建设,对化解策略、工作原则、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一是梳理论述了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善后、矛盾化解工作的原则,专题论述了多种工作机制。二是提出了两种预防对策、四种预防方法,用专门的一节介绍了集体信访活动的接待处置和如何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案件。三是论述了处置工作领导机构、实施机构的职能、任务、预案、方法、策略,重点论述了应急预案与处置预案,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用专门的一节论述了处置群体性事件组织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各分支机构和各级总指挥等职能。四是用两章的篇幅,系统论述了群体性事件应对处置应有的基本思路,讨论了如何使用强制性措施,如何动用处置性警力,如何处置异地群体性事件,及安全防护问题等,非常适合处置复杂事态之需。五是针对情况信息不灵、不公开问题,论述了情况信息报告的基本要求、渠道、运行方式,情况信息的核实、研判与反应等。六是阐述宣传报道工作,既有如何做好事件现场的宣传工作的内容,又有如何妥善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采访与报道工作的内容。七是对重大复杂群体性事件善后、考核检查与责任查究进行了介绍和论述。

B. 群体性事件应对

转一篇文章供你参考 巧家巡特警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思考 处置群体性事件,公安巡特警是一支不容忽视的中坚力量,负有不可推卸的职能和任务。多数群体性事件是受到别有用心的人所煽动的不明真相的群众,往往把矛头直接指向参与处置的公安巡特警,如处置不当,易产生警民冲突。根据我县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原因。结合巡特警大队近年来对处置茂租、中寨、金塘、蒙姑等群体性事件的成功经验,对巧家巡特警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作如下思考。 (一)把握原则,顾全大局。严格按照《关于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的规定》、《巧家县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以及《巧家县公安局处置群体性事件方案》的职责和任务划分,巡特警民警应加强日常应急处突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坚持“三个慎用”和可顺不可激、可疏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缓解矛盾;因事施策,区别对待;控制全局,确保重点;迅速果断,不失时机;讲究策略,依法办事;加强领导,协调一致的处置原则。讲政治、顾大局、讲法制,既坚持原则,又讲究策略和方法,针对不同群体性事件和不同发展阶段,因情施策、妥善处理,防止因处置不及时或处置措施不当而造成矛盾激化,酿成更大事端。在具体工作中,要本着宜顺忌激、宜解忌结、宜散忌聚的原则,根据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起因和规模,积极疏导,有效控制,迅速稳妥,坚决果断,依法办事,讲究策略,有理、有利、有节地抓住时机,坚决依法果断处置,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控制局势,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升级,将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控制在最低限度。 (二)整装待命 快速反应。在发生群体性事件后,巡特警大队民警要迅速聚集,准备必要的装备,做好防护措施,以随时准备出击来准备,在接到指挥员指令后,迅速出击,到达现场后在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下迅速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现场秩序,控制事态,防止局势扩大,为成功处置创造条件。此外巡特警大队要做好日常各项处突准备,巡特警民警要充分认识和了解现阶段某些可能诱发或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因素及社会问题,在思想上做好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保证指挥员一声令下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做到争分夺秒。要严格加强日常作战训练,提高处置力量的作战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及随机应变能力。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巡特警大队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严格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巡特警大队要在指挥部和县局指挥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四)宣传教育,软化矛盾。巡特警民警在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公民的权利义务告诉群众,通过法制宣传,说服群众,认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成功处置打下基础。 (五)灵活机动,讲究策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没有固定的模式,不同的事件,其成因,规模,程度过程都不一样,应讲究策略。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讲究控制和处理的策略,灵活机动。首先,可以安排便衣巡特警深入群众中,了解掌握群众体性事件的深层次情报信息,为正确决策打基础。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民警深入群众中,带着感情去工作。大部份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群众之所以采取非正常的手段,是因问题得不到解决,不管其要求是否合理,他们心中有一把锁没有打开。这就要求我们带着群众感情去,给予他们充分尊重,从将心比心,有亲民意识,换位思考,以情感人的态度出发,尽可能化解矛盾。其次要保持克制。巡特警民警一定要头脑清醒,谨言慎行,把握语言导向,用语文明,对群众的过激行为保持最大克制,避免被人抓辫子成为发泄的靶子,引发警民冲突;再次一但强制处置时机成熟,在指挥员的指挥下要把握机会快速行动,强制性带离主要闹事者,防止事态扩大或引发暴力冲突,造成更大的损失。

C. 群体性事件处置原则及处置基本要求

1.以人为本原则。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尽量防止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当事件发生后,要通过预案程序,最大程度地保护、挽救尽可能多的人的生命安全。如果采取的措施和行为有可能损害到人的生命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定要慎重。
2.尽早化解原则。尽早化解是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轻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危害程度的关键所在。事件一旦发生,应当马上采取相应行动,着眼于把事态化解于初始阶段,化解于基层,化解于当地。在方法上,即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工作规律,以教育疏导为主,千方百计、冷静稳妥地缓解、化解矛盾。在处理过程中还要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不合理和不正当要求,因为无原则迁就虽然可能使事态暂时得以平息,但从长远来看,则会造成利益失衡和心态失衡,使部分人感到只有闹事才能解决问题,产生“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思维惯性,造成群众的效仿心理,从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态势。
3.统一领导原则。为了确保处置工作的协调一致、迅速及时,必须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方案,是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各方联合行动,才能形成合力,也才可能全面解决问题。各级党政领导要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绝不允许紧要关头互相指责,推卸责任,各自为政。同时党政群部门、公安机关、新闻媒体、基层干部等还要层层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别做好各自的工作。
4.依法处理原则。依法处理就是要在正确分析群体性事件性质的基础上,在总体上采用合法形式,有正当事由的事件,有关部门要明确处置的基本原则,肯定群众诉求中合理的一面,与群众共商解决办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超越合法形式的事件,要向参与者明示违法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正当合法形式,通过说服、教育、劝阻、解释等方式,示之以法,使他们按照合法途径和方法来解决问题,从无序转化为有序,从对抗转化为对话,从非法转化为合法;对于不听劝阻,继续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处置工作。
5.慎用警力原则。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必须坚持“三个慎用”,即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

D. 如何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

要做好预防工作,任何群体事件都是因为矛盾产生的,但是矛盾也不是凭空发生的,而是有一个发生、加深、转化、爆发的积累过程,这就需要强化情报信息队伍建设,能够在群体事件爆发之前获得充分的事件处理。

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4)群体聚集事件处置脚本扩展阅读:

群体性事件大多采取较为平和的表现方式,从本质上看是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但暴力性、破坏性群体性事件逐渐增长,出现激化现象,对抗程度加剧。

总体上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型和社会结构转型,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上千直至上万人参与的在全国也已经是屡见不鲜。群体性事件所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

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更是涉及方方面面。既有一般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既有经济领域问题,也有社会领域问题;既有历史累积的问题,也有现实中新产生的问题;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际影响。

这些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进一步增加了社会稳定形势的复杂性,加大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难度。

E. 如何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必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的情况,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力争把群众心理、社会心态搞清楚,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搞清楚,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人群搞清楚,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问题搞清楚,真正对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事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必须切实做好现场处置工作,有效控制局势、平息事态。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既要防止因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不当而激化矛盾,又要防止因警力和强制措施当用不用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伴有严重暴力行为,如不及时果断处置将造成更为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应依法果断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必须切实做好善后工作,坚决防止群体性事件出现反复。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干部,深入有关单位中去,深入群众中去,做好回访调查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已经采取措施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对群体性事件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苗头、信息,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消除在事件反复之前。 必须精心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与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当前,尤其要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既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F. 镇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给你举个案例

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镇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小组下设先期处置组、教育疏导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其职责如下:
1、先期处置组:发生群体性事件后,迅速赶往事发地,制止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控制事态,注意发现和掌握首要人员及骨干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2、教育疏导组:对闹事群众,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稳定群众情绪。
3、协调联络组:全面了解事态,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传达上级领导指示。
4、后勤保障组:为处置群体性事件提供各种保障。
5、善后处理组:事态平息后,深入闹事群众中,进一步了解群众思想动态,防止情绪反弹,彻底化解矛盾。

二、预防预警
1、建立群体性事件信息常规监测网络,监测发生在本区域的有关信息。
2、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信息报送
1、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3471007报告镇应急指挥部或拨打110。
2、镇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四、处置程序
1、统一组织领导事件现场的处置工作,统一调用有关部门的人员、交通工具、通信工具、装备器械和其他物资等资源,决定重大处置措施。
2、指令有关职能部门到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3、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4、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职能部门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政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5、异地聚集的,应当劝阻本区域的群众不要到异地聚集,并指派有关负责人率领工作组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五、响应结束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完成,进行分析评估后,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报区应急办决定。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G. 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2.迅速控制出入口,必要时封闭所以出入口;
3.做好劝阻、说服、疏导工作,坚持“可疏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做到:“宜说服,忌
训斥,防粗暴;宜耐心,忌滥罚,防简单;宜亲近,忌疏远,防对立”;
4.做好录像工作,以备查用;
5.夜间要打开灯光,以便于观察和掌握事态发展及整体情况,防止混乱,减少损失。

H. 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国资委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辽阳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意见精神,结合我委的具体工作职责和近年来企业职工的上访情况,为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消除和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防止因企业改制、重组等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止企业职工及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大规模去省进京上访事件,我委对所属企业及职工进行了彻底排查和分析,特制定国资委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一、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重在教育疏导的原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充分考虑企业职工上访的合理要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保证事态得到控制的前提下,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加强说服教育疏导工作,积极为企业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利益。
2、坚持以预防为主,突出化解矛盾的原则。依靠社会力量,及时、准确掌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线索、苗头和趋向,积极主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消除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使可控性矛盾纠纷不演变成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辽市委办发〔2004〕67号)《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处置机制。在国资委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
4、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原则。要紧紧抓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职要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与纠纷,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和谐辽阳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5、坚持预测信息,准确把握事态走向的原则。建立基础广泛、运行高效、能及时准确地提供预警信息工作网络,落实信息收集、整理、研判、上报等工作制度,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准确把握事态走向。
6、坚持科学决策,避免衍生事件的原则。认真总结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教训,加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社会矛盾综合性分析和前瞻性、深层次性问题研究,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能力,避免发生滋生、衍生性其它事件。
7、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以各科室职责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合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本单位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领导能在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使事态得到及时的控制,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国资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国资委副书记、副主任、工会主席、委员
成 员:各科室科长
(二)各成员科室的主要职责
1、信访工作科是国资委信访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有关科室处置与其科室职能相关的信访问题及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2、企业改组科负责处置因国有企业破产和清算等原因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企业改革科负责处置因国有企业改革和改制等相关原因引起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4、监事会工作科负责处置因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破产和清算等原因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5、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负责处置因企业军转干部、建国前老兵、抗美援朝老兵的待遇、管理等问题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6、其他有关科室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有关处置工作。
7、办公室设在委信访工作科,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三、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要求
1、各科室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
2、委信访工作科定期向市有关部门上报信访情况,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到预防四级,控制三级,杜绝二级,严禁一级。
3、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在获取信息后,各科室要及时向委领导汇报情况,且在30分钟内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送文字报告。要将群体性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情况;单位、参与人员数量、估计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经过、引发原因、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效果、下一步工作方案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报送市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直至事件处理完毕。
4、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必须严格依照(辽市委办发〔2004〕67号)《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根据各科室的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定人、定车、定时赶到事发现场,进行有效的处置,控制事态。
5、在获知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后,委要迅速启动相应紧急预案。委相关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直接与群众代表对话,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方案,努力化解矛盾;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科室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群众知法守法。
6、各科室及企业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或在预防、处理群体性事件中,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或官僚主义严重、工作失职而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的给予行政处分,未能及时解决而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防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具体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及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及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有困难、问题多的企业及职工(包括军转干部)中了解情况、掌握信息、解决问题,做到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处理,有解决时限和要求,有督促检查。对无理制造事端、缠访、闹访等重点工作对象,要制定稳控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发挥信访信息工作网络的作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消除和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委成立了以信访科为主,其他相关科室为辅的齐抓共管的内部工作体制,在外部建立了与市信访办、各企业和各有关部门相联系的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的外部工作体制,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信访信息的工作网络,为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打下扎实的基础
3、进行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排查摸底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各科室及企业从现在开始要立即开展一次自下而上的对可能发生的不稳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工作,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容易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领导、落实工作人员、落实要求、落实解决问题时限,努力减少和避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做好企业职工及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群体性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强信息工作,将“重点骨干对象”煽动、串联情况作为重要信息内容,及时上报。各科室及企业领导要做好上访骨干的稳控、劝阻工作,在出现去省进京的群体访特别是较大规模的聚集访等情况时,确保能够按照预案,快速反映,在第一时间内把上访人劝返接回,把不良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指挥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人员、车辆等及时到位。
5、开展好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各科室及企业领导要深入特困企业,困难职工、军转干部、伤残军人及有严重疾病的军转干部中,去解决实际困难,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问候。对在生活中确实遇到困难的,要在解困政策框架内尽力帮助解决,使他们彻底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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