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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演练脚本

发布时间: 2022-06-07 13:11:56

1. 盗窃案的作案方式,手段及特点有哪些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 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方法

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盗窃是违法行为,当自己遇上盗窃案件的时候,要冷静处理:

1、立即报案,保留现场。

2、及时检查自己的丢失物品,若可以及时挂失的物件尽快挂失。及时止损。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3、向警察提供有价值的线索,配合调查,实事求是地客观回答有关部门和保卫人员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况不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3. 盗窃案处理流程

以下为《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另有《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因篇幅有限,请您自行在网上搜索查询。
希望能给您有所帮助。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公安部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城市和县(旗)公安局指挥中心应当设立110报警服务台,负责全天24小时受理公众紧急电话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时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紧急报警时,应当进行先期处置,对公安机关各单位和担负处警任务的民警直接指挥,并可调用装备,对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公安机关各警种和各实战单位应当建立与110接处警工作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执行指令。
第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考核考评、通报检查、奖惩等各项制度。
第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及时改进工作。
公安部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指挥中心负责对本行政区划内的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和使用普通话,在受理报警、求助、投诉时应当做到:
(一)警容严整,行为规范,态度热情;
(二)接听电话时主动说:“您好,××(市、县)110,××号接警员”;
(三)向当事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四)按照统一的表格认真登记、存储,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第八条 在外国人来往较多的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外语接警服务。在少数民族聚居较多的城市,开通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接警服务。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布置警力,确保案(事)件发生时,处警民警能够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和人员必须服从110报警服务台发出的处警指令,不得推诿、拖延出警,影响警情的处置。
第十一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民警应当视情尽快处理。
第十二条 对紧急和非紧急报警、求助的出警时限,由城市和县级公安机关根据市区或者城镇规模、警力资源和道路交通状况等情况决定并予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 对接报的符合本规则第十四条规定范围中的重大案(事)件,应当根据警情的性质、事态规模、紧急程度,及时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迅速派警处置。
第十七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小、影响不大的一般性群体性事件,应当迅速将情况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同时酌情派警维持现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疏导劝阻,防止事态扩大。
第十八条 对接报的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并按照工作预案和分管负责人的指示,派警赶赴现场,控制事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缓解、化解矛盾的工作,尽快平息事态。
第十九条 对接报的自然灾害事故,应当根据灾害的种类、程度派警处置,同时报告分管负责人。
第二十条 对接报的管辖暂不明确的地区发生的案(事)件,应当先指定处警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再移交属地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谎报警情或者拨打骚扰电话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二十二条 110处警工作实行“一级处警”和“就近处警”、“分类处警”相结合的处警原则;特大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警机制。
第二十三条 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
第二十四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警情妥善处置。处警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处警情况向110报警服务台反馈,并做好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将案(事)件情况报告110报警服务台。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按照工作预案,迅速调集、指挥有关警种、部门赶赴现场增援或者进行布控查缉。
第二十六条 对接报的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需要进行布控查缉的,110报警服务台在指挥本地警力处置的同时,可视情将情况报告上级公安机关或者通报有关地区公安机关。
有关地区公安机关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令或者案发地公安机关的通报后,应当迅速按照工作预案,落实有关查缉措施,提供必要的协助,并随时与案发地公安机关或者本地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保持联系。
第二十七条 对涉及外籍人员的警情,处警人员除按规定进行处置外,应当及时报告110报警服务台,由110报警服务台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外国人管理部门派人协助开展处置工作。
第二十八条 处警民警使用武器、警械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四章 受理求助

第二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城市应急处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一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应当派警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在相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处置时,公安机关处警人员可以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三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承担城市应急处置主叫号码任务的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将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报警求助电话转到相关单位处置。

第五章 受理投诉

第三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第三十五条 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也可设立110接诉台,直接负责接受和处理投诉。
第三十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应当如实登记,秉公查处,及时反馈。
第三十七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受理投诉时,应当向投诉人问明被投诉对象的基本情况、投诉的具体内容和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主要情况。
第三十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对投诉内容及投诉人情况应当严格保密,严禁将投诉情况泄露给被投诉对象或者其他人员。
第三十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对投诉应当视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一)对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应当指令就近警力先期处置,同时通知警务督察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二)对既往发生的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公安机关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同时视具体情况移交本级纪检、监察、信访、法制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110报警服务台移交的投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三)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进行投诉或者信访问题,交由原受理部门处理。
(四)外地公安机关的民警或者其他无隶属关系的公安机关的民警在当地被投诉的,应当指令就近警力先期处置,再移送被投诉人的所属单位处理。
(五)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投诉,可以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投诉,并作出必要的解释。
第四十条 具体承办投诉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出处理,并在受理投诉的3日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同时抄送110报警服务台备查;如3日内未能办结的,应当及时告知投诉人办理情况。投诉人姓名、工作单位或者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不实,致使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及具体承办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处理,防止利用投诉对民警进行诬告陷害。
第四十二条 对已办结的投诉,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并立卷备查。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投诉,应当及时上报查处结果。
第四十三条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上报的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在事实认定、办理程序、处理结果等方面存在错误的,应当限期予以纠正。

第六章 警务保障

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110报警服务工作人员的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编制及人员、装备、经费给予必要的保障。
第四十六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安机关各类紧急突发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预案,并报上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组织有关警种、部门开展处置各种案(事)件的预案演习,增强各警种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提高公安机关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协同作战能力。
第四十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熟悉公安工作基本法律法规和公安业务常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综合归纳和指挥协调能力,熟悉处警区域自然情况和警力分布情况,熟悉各类案(事)件的处置工作预案,能够熟练操作110报警服务台相关设备。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经常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考核,提高接处警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十条 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属于在编民警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内部定期轮岗。
第五十一条 110报警服务台应当装备接警、录音系统,有线、无线指挥调动系统,公安地理信息系统(电子地图),相应的信息查询终端和必要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五十二条 110处警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交通、通讯工具、枪支、警械、防弹背心及绳索、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110专用警车应当统一喷涂标志,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五十三条 110报警服务台、处警单位和接处警民警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予以奖励。
第五十四条 110接处警民警违反本规则情节轻微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或者产生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实施细则,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五十六条 本规则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2003年4月30日,公安部制定印发

4. 盗窃案现场拍摄方案

一个案件现场的拍照,方位照,概貌照,重点部位照,与细目照都要拍好。这里面有几个勘查拍照的重点,一个是出入口,要详细的拍照,拍下出入的痕迹,比如攀爬的,鞋印等。还有就是物品翻动处,要寻找指纹,生物检材拍照,在就是外围的现场,嫌疑人来去的路径也要拍照。

5. 盗窃案主要靠什么破案

盗窃案破案的流程如下:
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
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
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
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6. 盗窃案报案材料怎么写

xx县公安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凌晨,我厂财会室金柜被撬,柜中现金xx万元被盗,特向公安局报案,请求立案侦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我厂收回一批货款,为了近日购买几部电脑方便,临时将这些现金存放在本厂财会室的金柜里。

当晚有雨,更夫杨______凌晨1点左右查看各办公室,尚没发现被盗,早晨5时左右再次查看时,发现财会室屋门与室内的金柜、书桌抽屉被撬,金柜内现金xx万元不见了。 

据分析,我厂财会室很少放现金,只在______月_______日这天,因用房交来一批货款,当晚便被盗,故本厂内职工作案或者参与作案可能性较大。 由于被盗钱款额数额特别巨大,盗窃者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犯罪,请立案侦查,以便挽回损失,惩罚罪犯。  

一如何防止盗窃

(1)请在大门外加装经公安机关审批合格的防盗门锁。大门最好用金属或厚木料制作,层板和上方不要留有玻璃窗口,门与框间隙要小。低楼住户和有可攀登物民宅的窗户及阳台要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护栏,不得突出墙体。

(2)底层住宅的围墙上,应加插碎玻璃或安装铁栅,朝天井开启的门、窗须加固和安装底插销。要剪割清除所有遮盖门窗的灌木丛,修剪所有通往二楼窗户、阳台的树干。家中的厨房排风扇口和卫生间的通气窗容易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条件,请别忘了加固防撬设施。


二报案的注意事项

(1)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110警察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派出所民警会问报警人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2)警察一般会留下报警人的联系方式,同时,报警人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一个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及时联系警察;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案。

7. 盗窃案办案流程

法律分析:1、勘探现场;2、提取证据;3、损失财务分析;4、现场访问;5、破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8. 当前盗窃案件侦查难点及对策

难点:
(1)、明显的地域性。

从整体而言,经济发达的地区较贫困地区对盗窃者的诱惑性更大,盗窃案件的发生率较高;城市的作案成功率没有农村高,但其盗窃的财物的价值一般要比农村的高。就地区而言,城镇一般为盗窃钱财、家电、车辆、工业原材料等;大学校园里盗窃自行车、电脑、数码相机、MP3等现象严重;在农村一般多为盗窃农产品、牲畜、林木等。

(2)、盗窃时间的相对规则性。
1、相对的季节。大自然的生物钟引起大自然的定期变化,引起人们生活方式的变更,从而促使盗窃案件的发生呈现周期性的变化。一般而言,秋冬季是盗窃案件的高发季节,尤其是盗窃案件中的扒窃。因为此时段昼长夜短且是农作物收获的季节,物质财富的积累给了盗窃者敢于冒险的动力,浓浓的夜幕为盗窃者提供了天然的保护伞,且因为怕冷而不愿外出的人们又给外出作案的盗窃者减少了一份担忧。对于此时的扒窃者来说,因为此时人们穿着厚重的衣服,警觉性降低,增大了其作案的成功率。
2、相对的日期。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盗窃案件不可能平均发生。盗窃者往往会选择“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因为此时人们大多只顾轻松的休息,快乐的享受,个人或单位对外界的警觉性降低。另外,发工资的日子也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日期,尤其对扒窃者来说是“美好的一天”。
3、相对的时间。一般盗窃案件发生在夜间十二点至凌晨三点之间,因为此时人大多已经入睡,值班人员因为人体生物钟的作用处于精神困难时期,身体疲惫,大脑反应迟钝,易于盗窃者实施作案。然而随着人们对夜间安全防范的加强,盗窃者一反常态,在中午或下午单位员工将近下班的时候下手,因为此时员工多已疲倦,又准备为下班后饮食或其他方面考虑,放松了警惕性。

(3)盗窃者多有犯罪准备的过程。
作案前的充分准备有利于犯罪分子相对安全、快捷的实施犯罪。现在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除了少数是“顺手牵羊”外,大多都进行不同程度的准备和踩点过程,为实行犯罪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从人的行为上的方便律、安全律和成功律来看,犯罪嫌疑人总是会选择最容易,最安全的方法来实施自己的行为。因此盗窃者往往会利用各种身份、各种活动来搜集与犯罪对象有关的各类信息:探寻目标的存放处,保管方法;了解与犯罪场所有关的各种信息;窥测作案进出路线;排除犯罪过程中各种客观障碍;准备作案工具,练习犯罪技能;策划作案方法,寻找作案时机等。

(4)运用身份盗窃。
一是冒充身份。现在社会上有些人盲目崇拜“有身份”的人,使得一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盗窃者通过涂改,伪造证件,伪装成“有权有势”的人,利用某些人的贪欲来贴近他们,以伺机作案。二是利用身份。一种是犯罪嫌疑人利用社交活动,窥探、找寻自己的目标,然后与其“亲密”接触,取得对方的信任,最后以朋友或其他身份在和被盗者接触时找准时机作案。另一种是员工利用工作之便,在本单位内部实施盗窃行为,即通常所说的内盗,监守自盗。

(5)盗窃的“公开”化。
由于盗窃者的胆怯,恐惧心理,一般盗窃案件的发生具有隐蔽性。然而现在的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大多为三口之家,早上家长出去上班,孩子上学后,家里空无一人。再加上现在城市居民的住房多为单元式公寓,邻里之间缺乏一定的交往。盗窃者便利用这一空挡将被盗者的家门打开后,大模大样的将其钱财甚至大型物品盗出。即使邻居看见,也大多会以为是该主人搬家或是家电的售后服务人员,不会给予过多理睬。

对策:
1、对现场出入口的勘查。

现场的出入口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必经之路,这其中必定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证物,如手印、脚印以及犯罪嫌疑人留下来的某些物品等。因此勘验时必须准确的确定出入口的位置及数量;提取相关痕迹;仔细搜查出入口,检查现场门窗,孔洞的破损情况,以此判断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工具,何种方法进入现场以及犯罪分子的体态特征等。
2、对现场中心部位的勘查。
现场中心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目的的核心所在地,因此所留的证据较多,是勘查的重点。在前面勘查的基础上,必须进一步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下来的痕迹和随身携带物。根据现场的物品摆放来判断盗窃者是否熟悉现场;根据物品存放处的破坏痕迹来判断犯罪嫌疑人使用工具的形态,尺寸,特征等。如果是惯犯还可以其作案的习惯性,这样可以与其以往作案的案例相结合,快速查找犯罪嫌疑人。同时,有的犯罪分子除其行为习惯外,还有其特有的生理痕迹,这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其心理状态。如有的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由于紧张,恐惧而不能控制,造成大小便失禁,这样在卫生间也会留下一定的痕迹,因此,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必须做到全面,仔细。尽管现在的一些盗窃者往往会破坏现场遗留下来的痕迹,但我们也要注意到,犯罪嫌疑人在破坏痕迹的同时也在制造新的痕迹,更何况“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只要认真,细心就一定能找到破案的证据。
3、读现场周围环境的勘查。
周围环境包括犯罪嫌疑人在进入现场前躲藏、守侯、窥探的地点,隐藏赃物的处所等。通过观察周围环境可以了解现场周围的交通情况,安全保卫情况。同时在搜索的过程中,还可以发现更多的关于犯罪分子的证据,判断犯罪分子是外部人还是内部人,是近处人还是远处人。
(2)、及时询问有关人员。
对有关人员,如被盗的当事人,周围群众的询问是侦查盗窃案件必须采取的基本方法,他们提供的情况和陈述的相关内容是侦查线索的重要来源。同时要注意在询问被害人的时候要注意其心理状况,这些人由于直接受害,心情激愤,接触时要使其心情平稳,提供现场的真实情况。询问的主要内容是:
1、被盗物品的情况。向当事人了解被盗物品的种类、名称、数量、型号、价值、保管方式、何时发现被盗等。
2、询问被盗现场的变动情况。如物品摆放的位置,门窗的状态,案发后有什么人员进入现场,经过了什么地方,接触了什么物品等等。
3、 询问事主及当地治安人员的活动规律。了解事主的生活规律,如起居、工作、外出,存放财物的规律;询问当地治安,巡逻人员的工作规律,了解每天值班、巡逻的次数,交接班的时间以及有没有不负责人的情况。
4、询问案发后的疑人疑事。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盗窃前常常会以各种名义或借口为掩护,进行实地考察。这就避免不了要与现场的周围群众有所接触,在周围的人们留下一定的印象。经过询问,可以让群众回忆,联想到可疑的人或事,有助于摸排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9. 盗窃案件分析

数额达到了一万多属于了数额较大的,而且按照您所叙述的来看还有前科,所以可能会加重处罚!至于判多少年,那要根据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调查来看!

10. 盗窃案的侦破流程是啥,报案了之后,警察咋处理

有五个流程和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

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

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

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

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兇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